吉林日報訊(張琳)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樺甸市人民法院深入推進矛盾糾紛源頭預防、前端化解、關口把控,在訴源治理工作上取得良好成效。
樺甸市人民法院堅持審判與服務并行、辦案與治理并重,積極推動訴源治理工作向源頭防控延伸,將司法力量下沉,將治理陣地前移,促使糾紛消弭于無形。
著力推進巡回審判便民服務。變“坐堂審案”為“上門辦案”,堅持就地調解、就地審理、就地宣判、就地履行,實地化解糾紛,同時以案釋法、就地普法,擴大法治宣傳效果。著力推進訴源治理網格化服務。建立由鄉鎮負責政法工作的領導、村負責人、相關工作人員、網格員以及村民代表等組成的“訴源治理微信群”,法官及時推送法律法規、典型案例,同時針對可能出現的各種不穩定因素進行摸底排查,致力從源頭防范化解。
他們全面落實“誰執法誰普法”普法責任制,持續開展“法律七進”普法活動,引導群眾增強法治意識,辦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決問題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。組織實地普法宣傳52次,與樺甸市法學會、融媒體中心和司法局聯合舉辦“帶你了解民法典”廣播訪談節目14期。
注重前端化解,樺甸法院充分發揮人民法庭“橋頭堡”作用,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大調解格局,以“無訟村屯”創建為目標,以多元共治為路徑,推動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、解決在萌芽。強化庭村聯動,充分發揮村干部、村民調解委員會、基層網格員等熟悉民情、貼近群眾的優勢,先行化解糾紛。
強化庭鎮聯動,與基層黨委政府聯動,委派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、司法所等開展訴前調解,力爭“大事不出鎮”。強化線上聯動,依托市、鄉(街)、村(社區)三級聯動的綜治視聯網平臺打造線上聯動調解網絡,引入調解組織,增加專業調解人員,力爭線上止紛爭。
突出關口把控,止糾紛于初期。樺甸法院出臺《民事案件訴前人民調解工作實施細則》,與司法局協調溝通在法院設立人民調解中心,對征得當事人同意并適宜進入訴前調解的案件,積極引入人民調解程序。優選10名法官助理組建訴前司法調解團隊,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同時開展訴前司法調解。開啟“送達+調解”同步走模式。在送達開庭傳票等訴訟材料的同時,抓住與被告“面對面”的機會開展調解工作,促使糾紛成功化解在庭前。